德國媒體4月底報道,這名被稱為薩米·A的男子長期在德國西部北萊茵-威斯特法倫州波鴻市定居,與妻子和3個子女一道每月能領(lǐng)到1168歐元(約合近9000元人民幣)社會救濟金。
德國北威州內(nèi)政部同月把薩米列入危險分子名單,認為他可能準(zhǔn)備發(fā)動恐怖襲擊。
德國政府和安全部門對薩米不陌生。德新社報道,薩米1997年以學(xué)生身份抵達德國,2005年注冊成為波鴻市居民。2005年,有人在法庭作證時指認薩米為本·拉丹做過數(shù)月保鏢。因此,薩米2006年起被要求幾乎每天到波鴻警察局報到。實際上,他25日是在警察局被捕。
法新社報道,2015年,法官審理北威州明斯特爾市一起恐襲案時認定,薩米1999年至2000年在阿富汗接受軍事訓(xùn)練,且確為本·拉丹保鏢。薩米堅決否認指認,稱他只是在巴基斯坦接受宗教教育。
盡管常年到警察局“報到”,薩米一直未被遣返。按法新社的說法,德國政府2007年拒絕薩米的避難申請,但法官以“他回到突尼斯后恐受虐待和非人類待遇”為由,阻止遣返薩米。德新社報道,2017年4月,法官以相同理由再次叫停遣返薩米。
今年5月,德國聯(lián)邦憲法法院為薩米的遣返之路掃清障礙。法院當(dāng)時判定,將涉嫌參與2015年3月襲擊突尼斯一博物館的突尼斯男子艾克爾·S遣返回國,理由是突尼斯自1991年以來暫緩執(zhí)行死刑。
此后,德國內(nèi)政部長霍斯特·澤霍費爾開始呼吁遣返薩米。澤霍費爾告訴德國《圖片報》,“德國聯(lián)邦移民和難民事務(wù)局(BAMF)已啟動對本·拉丹前保鏢的遣返程序,我已責(zé)成BAMF優(yōu)先處理這一案件”,將“密切跟蹤”進展。
策劃“9·11”對美國恐怖襲擊的本·拉丹2011年5月2日在巴基斯坦被美軍特種部隊擊斃。(海洋)【新華社微特稿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