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報道,歐盟去年12月5日將巴拿馬、韓國及澳門等17個國家或地區(qū),列入避稅黑名單。這些國家或地區(qū)除了形象受損,還可能面臨歐盟推出防御措施,例如禁止獲得歐盟資金及揭露更多企業(yè)信息等。
報道稱, 一個多月后,部分國家或地區(qū)已在政治層面上承諾與歐盟進行合作,因此歐盟宣布巴巴多斯、格林納達、韓國、澳門、蒙古、巴拿馬、突尼西亞和阿聯(lián)酋自名單上移除,但仍須“密切關注”。
留在黑名單的國家或地區(qū)有美屬薩摩亞(American Samoa)、巴林、關島、馬紹爾群島、納米比亞(Namibia)、帕勞、圣盧西亞(Saint Lucia)、薩摩亞( Samoa)、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(Trinidad and Tobago)。
歐盟表示,相關措施的主旨是防止避稅,全球都在努力改革稅收政策,歐盟的目標是促進良善的全球稅收管理,并強烈建議還在名單的國家或地區(qū)改善稅收政策,否則歐盟及其成員國可采取防御性措施。
據報道,歐盟要求各國需達到或承諾落實3項標準,包括具備公平的租稅法規(guī)、透明化標準、執(zhí)行經濟合作與發(fā)展組織(OECD)制定的反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行動計劃(BEPS),才不會被列入黑名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