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。深入開展實施“逐村觀摩、逐項過硬”活動,不斷夯實主體責任,實行基層黨建項目化管理,進一步傳導壓力,推動形成層層抓黨建的工作格局。
二是促進基層黨組織建設規(guī)范化。開展村(社區(qū))活動場所黨建陣地建設,建成11個高標準村級組織活動場所,培育出“紅映曹店”“賢耀陶橋”等一批黨建示范基地。
三是實施“一村一名大學生村干部學歷教育計劃”。充分發(fā)揮政治生活館等的作用,加大對村兩委干部、駐村第一書記的教育、培訓、管理力度,培養(yǎng)和造就一批優(yōu)秀村黨支部書記和“三強”帶頭人隊伍。
責編:翟柯 編審:胡永全 終審:汪中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