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求助:“我和女兒一起拍了一套寫真,結果影樓一直拖著不給挑選照片,到最后說是把照片給弄丟了。但是,影樓一直遲遲不解決。”近日,家住市區(qū)交通路附近的趙女士撥打本報熱線3139148稱,希望記者幫忙解決。
記者調查:“我女兒3月7日過兩歲的生日,我想著和女兒拍一套母女寫真。3月2日,我在交通路一家影樓預訂了一套價值698元的寫真套餐,根據(jù)影樓的要求,我全額支付費用了。”趙女士告訴記者,影樓開了一個收據(jù)條,約定第三天拍照。
“拍完后,影樓工作人員說讓一周后來選照片。過了一周后,我到影樓,工作人員說拍的照片很多,還沒有導出來。隨后我又去了幾次,直到4月8日,工作人員說照片丟了。”趙女士說。
“照片丟了為什么不及早答復,非得一拖再拖。如果再拍,大人也無所謂,孩子肯定不會配合。”趙女士稱,現(xiàn)在一個月已經(jīng)過去了,還未解決。她希望影樓給予相應的賠償,并且退還押金。
調解結果:4月30日,記者跟隨趙女士來到該影樓,相關負責人表示,趙女士和她女兒的照片是在3月5日拍攝的。當時拍婚紗照和寫真的人比較多。攝影師拍完后,把照片給了后期制作的工作人員。后期制作的工作人員沒有在電腦上保存照片,不知道誰使用這臺電腦。誤以為趙女士的照片已經(jīng)不用了,就把趙女士和她女兒的照片刪了。
該負責人告訴記者,考慮服務行業(yè)的特殊性,為了讓該顧客滿意,他們也做出免費重拍的補償,但是趙女士不同意。“這個事情我們有錯在先,既然發(fā)生了,我們愿意商量解決。”該負責人說。
隨后,經(jīng)協(xié)商,該影樓把698元退給了趙女士。趙女士表示,對該次調解滿意。
責任編輯:翟柯